高中历史老师给大家带来高二历史选择性必修1,第8课近代西方的法律与教化知识概要和重点难点,帮助同学们高效学习,积极备考。 课标要求: 了解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和基本特征,知道宗教伦理在西方社会发展进程中的作用。 本节重点: 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宗教伦理与教化 本节难点: 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异同点 知识概要 一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及发展 1.渊源——罗马法 (1)前450年,罗马共和国颁布了《十二铜表法》,又称《十二表法》。 (2)6世纪,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下令编撰的《查士丁尼民法大全》,是古罗马法律的最高成就。 2.发展——日耳曼法 中古时期,日耳曼王国编纂了一批成文法,称为“日耳曼法”,成为庄园法庭审判的依据。教会也根据基督教神学,制定和颁布了教会法。 3.普通法系 12世纪前后,普通法在英国逐渐形成。1215年,英国通过《大宪章》,开始限制王权。英美等国的法律构成了普通法系,别称“英美法系”。 4.民法系 1789年,法国开始制定一系列法律。1804年,拿破仑颁布了《法国民法典》。这部法典继承了罗马法传统,融入了启蒙思想和法国大革命的成果,形成了民法系,又称“大陆法系”。 附录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异同 1.不同点:(1)法律渊源不同。大陆法系是成文法系,其法律以成文法即制定法的方式存在。英美法系既包括各种制定法,也包括判例。 (2)诉讼程序不同。前者以法官为重心,具有纠问程序的特点。后者以原告、被告及其代理人与辩护人重心,具有抗辩式的特点,还存在陪审团制度。 (3)法律适用不同。分别习惯用演绎形式、归纳形式。 (4)法律结构不同。大陆法系分为公法和私法,英美法系分为普通法和平衡法。公法指宪法、行政法、刑法以及诉讼法;私法 主要是指民法和商法。 (5)法律编篡不同。大陆法系倾向法典形式,英美法系倾向于单行法。 2.相同点:(1)本质都是建立在近代资产阶级生产方式上的法律体系。 (2)法律指导思想都受到近代资产阶级思想家洛克、孟德斯鸠和卢梭等人学说的深刻影响。 (3)法律背景以资产阶级商品经济、资产阶级民族统一国家、资产阶级意识形态为基础。 (4)传统罗马法、教会法、日耳曼法,不同的只是谁为主体的问题。 二,近代西方法律的基本特征 1.基本特征: (1)国家权力结构层面,坚持权力制衡,三权分立。立法和司法二者独立。 (2)法律内容上,注重保护个人权利。 (3)司法实践过中,坚持程序公正和无罪推定。 为保证程序公开公正,建立律师制度和陪审团制度。 无罪推定原则指的是所有被审判者在判决之前都是无罪的。 2.局限性:过于强调保护私有财产,为资产阶级利益服务;对个人权利的认定存在逐渐改进的过程。 三,宗教伦理与教化 1.背景:5世纪,日耳曼人国家(法兰克王国)逐渐接收了基督教。 2.表现:教士们主要任务是宣讲教义;要会还开办学校,学校主要讲授宗教内容;节日大多与宗基督教有关;教会对人们的日常告诫。 3.作用:强化了教会对人们的控制,影响了人们的思想意识和日常行为。 4.发展——形成新教 (1)内容:反对教皇权威,主张信徒自己阅读《圣经》;提倡节俭和积极入世的态度。 (2)影响:促进了文化的普及,激发了人们追求财富的热情;但对宗教的迷信束缚了人们的思想。 声明: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