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物的量变不论在自然界还是在人类社会,也不论在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还是在人们的日常的学习、生活中,都普遍地存在着。 事物的量变是由事物内部矛盾着的双方相互依存、相互斗争引起的,是矛盾双方在斗争中发生的力量上的增减。因为矛盾双方的斗争是在统一体内进行的,通俗地说,还在原矛盾的内部进行的,还没有引起矛盾双方依存关系的瓦解,事物还是他自身,没有变成另一事物。因此,在事物量变的过程中,有一个特点,就是事物的运动是逐渐的、不显著的。 (l)什么是质变 事物显著的、根本性质的变化,叫做质变。 提问:事物的性质是由什么决定的? (学生回答后,教师讲解。) 前面我们学过事物的性质主要地是由事物内部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的。事物性质的根本改变(即事物的质变),说到底是由于事物内部矛盾引起的,是矛盾双方的斗争在力量的变化上达到了一定程度,使双方的主次地位发生了根本的改变。通俗地说,原矛盾的统一体破裂了。事物不是它自身,变成了另一事物。事物的运动呈现出显著变动的状态,这就是质变的特点。 下面,我们根据量变、质变的概念和特点的不同,来分析一个具体事例。请同学们阅读教材第127页第2自然段的事例。 (学生阅读后,教师讲解。) 液态的水变成气态的水蒸气的整个过程,经过了量变和质变两种状态,分别呈现出逐渐的、不显著的变化和显著的、根本性质的变化两种特点,这也正是量变和质变的区别。 100ºC ≥100ºC 实际上,世界上任何事物的变化,都是量变和质变的统一。量变和质变是事物变化发展的两种状态。 2.任何事物的变化都是量变和质变的统一 这一问题是本课重点之一,因为这是唯物辩证法基本内容之一,占有重要地位;同时,准确掌握运用这一原理,对做好各项工作有重大意义。 掌握量变与质变的辩证关系,首先要区别二者:量变是指事物在数量和程度上的逐渐的、不显著的变化;质变是指事物显著的、根本性质的变化。可见,“不显著”是量变的特点,体现了事物的连续性。“显著”是质变的特点,体现了事物连续性的中断。 掌握量变与质变的辩证关系,还要弄清二者的紧密联系。二者的联系表现在: (1)量变是质变的前提和必要准备。任何事物的变化都是先从量变开始,只有量变达到一定程度时,才能发生质变,没有量变就没有质变。不过必须注意量变引起质变有两种情形:一是量的增加或减少达到一定程度时;引起质变;二是构成事物的成分在排列次序上的变化引起质变。 (2)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量变积累到一定程度一定要引起事物性质的变化。质变是旧质向新质转化的决定环节,是新旧交替的关节点。质变既是前阶段量变的结束,又是新阶段量变的开始。把握质变这一关节点,是正确理解量变和质变辩证关系的关键。 量变是事物在数量和程度上的变化,质变是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在量变过程中事物呈现相对静止的状态,在质变过程中事物则呈现显著变动的状态。可见量变和质变有着明显的区别。那么;二者之间又有什么联系呢?下面我们继续学习量变和质变的关系。 (l)量变是质变的前提和必要准备 ①一切事物的变化发展都是首先从量变开始的,没有量变作准备就不会有质变发生。 请同学们阅读教材第127页第3自然段至第128页第1自然段。 教师提问: 1)水的物理性质的变化(由液态到气态),是不是突如其来、凭空发生的?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