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此表演目的:让学生亲自体会有无要求即行为规范大不一样。说明无规矩不成方圆的道理,引导学生走进本框题内容。)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有很多说明这个道理的现象,请同学们列举一下。 (教师归纳。) 上学上课:遵守时间,听铃作息。 交通行驶:红灯停、绿灯行,靠右侧行驶。 上公共汽车:先下后上。 体育比赛:赛场规则等等。 这些现象提示了一个共同的道理,这就是: 无规矩不成方圆(板书) 1)做任何事情都要有规矩,懂规矩,守规矩。(板书) 2)社会生活需要共同的准则。(板书) 道德准则是人们心中的准则;纪律、规章是人们在一定范围内适用的准则;法律是唯一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准则。它具有普遍的适应性,即每个公民必须遵守;它具有权威性,使任何人都不可违反。 由于法律准则的这些特点,因此它具有不同于道德准则、纪律、规章等的规范作用。 3)法律对人们言规范作用的表现。(板书) 指引作用→规定人们必须做什么,允许做什么,禁止做什么. 评价作用→判定,衡量人们的行为是否正当、有效、合法。 预测作用→人们应该如何做,某种行为可能引发的后果. 教育作用→宣传教育群众,惩戒违法行为. 强制作用→制裁、惩罚犯罪、强迫罪犯接受改造。 法律不仅规范社会公共生活准则,而且还确认和维护社会公共生活准则和协调人际关系的规范。 2。法律确认和维护社会公共生活的准则和协高人际关系的规范。(板书) 请同学们想一想,人们走出家门后例进入社会公共生活中,那么,社会公共生活包括如此场所范围?人们之间又会形成什么关系或角色?人们需要遵守什么行为规范呢? (学生回答后,教师归纳。) 出门上路——行人——右行,过马路走人行横道或过街桥等。 乘车——乘客——顺序上下车,上车买票。 去商场购物——顾客——公平交易,买后付钱。 去公园——游客——购票入园,爱护公共设施,保护环境,注意安全。 去影剧院——观众——不能大声喧哗、随意走动,礼貌鼓掌。 (提示:教师写板书时把“场所、”“角色”、“行为规则”分别对齐。) 通过以上讨论,我们可以认识到: 社会公共生活是社会生活的一个重要方面。 我国法律确认社会公共生活的准则。 法律维护社会公共生活的准则,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确认。它使公共生活准则具有必须遵循的权威性。第二,指引教育。它使人们自学地去遵循维护社会公共生活准则。第三,制裁。法律制裁破坏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使人们不论自学与否,都要遵守社会公共生活准则。 法律还协调、规范人际关系。 这是因为,法律维护社会生活的准则,是以协调人与人之间、个人与社会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为主要内容的。例如:上学是适龄学习者的权利,同时也是义务。当自己享受教育的权利时,也要尊重别人的这一权利,不容许侵犯他人的受教育的权利,同时还要覆行守纪的义务。所以青少年要学法、知法、守法;学会依法行已,依法办事;还要学会依法捍卫自己的正当权利,同违法行为作斗争。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