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国论》讲解 六国被秦灭掉的原因,从前作史论的人常常根据自己的看法,作种种不同的分析,当然很难说一定合乎科学。但是作史论的人,往往能抓住关键性的问题,持之有故、言之成理地确立自己的论点,在写作方法上,多有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的地方。这篇《六国论》就是这类文章。 《六国论》可以分为五段。 第一段,第一句(以标句号或问号、叹号的地方为一句)劈头就明确地提出了这篇文章的中心论点──“六国破灭,弊在赂秦。”第二句紧接着就解释为什么“赂秦”就会亡国。第三句是设问,第四句是回答。为什么要设此一问,有此一答呢?这是因为六国里边,真正割地赂秦的只有韩、魏、楚三国,至于齐、赵、燕三国,并没有直接割地赂秦。熟悉历史事实的人,可以根据这一点提出“六国互丧,率赂秦耶”的疑问。作者为巩固自己的论点,使论点无懈可击,就用设问的办法,主动地提出这个可以引起争论的问题,然后用“不赂者以赂者丧。盖失强援,不能独完”这个理由,来回答那个疑问。这就是说,由于诸侯中出现了赂秦的国家,不赂秦的国家失掉了强有力的支持者,那就必然不能单独地保全。对于可能发生的疑问既然作了回答,作者这就可以有理由用肯定的口气,再一次重申自己的论点:“故曰弊在赂秦也。” 我们看,作者提出的论点非常明确。这一段里边的话,都是从逻辑上确立这个论点的。句与句之间,意思连接得很有条理,很紧密,作者写文章的时候,考虑得极为周到。 第二段,紧接上文,阐明为什么诸侯以土地赂秦必然自取灭亡的道理。开头“秦以攻取之外……固不在战矣”三句,分析秦国的疆域之所以能够大量地扩展,六国诸侯的土地之所以大量地丢失,主要是由于割让土地,而不是由于战争。这三句话,雄辩地论证了“非兵不利,战不善”,有力地证实了“弊在赂秦”“固不在战矣”这一判断,语气说得非常肯定。以下“思厥先祖父……而秦兵又至矣”四句,述说诸侯想用割地的办法换取和平,而实际上秦国却并没有片刻停止进攻。以下“然则诸侯之地有限,暴秦之欲无厌”数句,根据寻常的事理,论证六国用割让土地的办法侍奉秦国,必然要把土地割让完毕为止。写议论文所用的证明方法一般有两种:一种是用事实来证明,就是摆事实,举例子;一种是用逻辑关系来证明,就是用科学推理的方法,做出有说服力的结论。这一段先用摆事实的方法,证明六国之亡非亡于战争,证明赂秦并不能阻止秦兵的进攻;然后用科学推理的方法,用“诸侯之地有限,暴秦之欲无厌”这个寻常事理,推论出“至于颠覆,理固宜然”这个结论。“故不战而强弱胜负已判矣”,跟第一段的“赂秦而力亏,破灭之道也”相照应。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