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共和国前期,形成了一个仅适用于罗马公民的法律体系——公民法。其内容主要是国家行政管理、诉讼程序、财产、婚姻家庭和继承等方面的规范。其渊源包括罗马议会制定的法律(如《十二表法》)、元老院的决议、裁判官的告示以及罗马法学家对法律的解释等。 ◆万民法 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外来人口的增多,共和国后期形成了适用于罗马市民与外来人以及外来人与外来人之间关系的万民法。万民法是外事裁判官在司法活动中逐步创制的法律,它吸收了市民法和外来法的合理因素,但又有所发展和突破。它的基本内容主要是关于所有权和债权方面的规范,很少涉及婚姻、家庭和继承等内容。万民法的产生,使罗马私法出现两个不同体系。但是市民法和万民法不是截然对立的,而是互为补充的。后来,查士丁尼将两者统一起来。 ◆《民法大全》 查士丁尼皇帝(公元527~565年)为重建和振兴罗马帝国,成立了法典编纂委员会,进行法典编纂工作,先后编成了四部法律,总称之为《民法大全》。包括 《查士丁尼法典》:这是公元528~529年编出的一部法律汇编。它将历代罗马皇帝颁布的敕令进行整理、审订和取舍而成。 《查士丁尼法学总论》(又译为《法学阶梯》):是阐述罗马法原理的法律简明教本,也是官方指定的“私法”教科书,具有法律效力。 《查士丁尼学说汇纂》,又译为《法学汇编》:于公元530~533年编成。这是一部法学著作的汇编,将历代罗马著名法学家的学说著作和法律解答分门别类地汇集、整理,进行摘录,凡收入的内容,均具有法律效力。 《查士丁尼新律》。 《国法大全》的问世,标志着罗马法已发展到最发达、最完备阶段。 ★阅读拓展 罗马长城与中国长城存在“血缘关系” 历史和考古学家称,虽然相隔万里之遥,但是罗马长城的修建显然受到了中国长城的影响。 匈牙利佩齐大学古代史与考古学系教授威兹·佐特说:“虽然目前尚无法证明罗马长城受到中国长城的直接影响,但间接影响是肯定的。” 与其持相同观点的还有一些考古学家与历史学家,他们认为中国长城曾对罗马长城的修建产生过影响,人类历史上的两个伟大工程存在“血缘关系”。 修建于公元2世纪初的罗马长城是罗马帝国的边墙,与较其早数百年的中国长城类似,也是依托边境的自然地势而建。 罗马长城从现今的英国、德国至黑海、红海,经北非达至大西洋岸的广阔区域,长达数千公里,其中尤以哈德良皇帝命名的哈德良长城最为著名。 在普通人看来,东西方两大帝国之间距离遥远,而将其隔开的中亚地区又拥有众多不同的民族和文化,因此其间的任何联系似乎是不可能的。 然而,威兹·佐特认为,异域和长距离跋涉的风险,常常让不同地域的人们产生相互了解和交流的冲动和意愿。 就罗马来说,丝绸贸易开始于奥古斯都统治时期,它在陆路和海上都是可见的。 公元1世纪,汉帝国的班超军队派出使团去往西方。 威兹·佐特说:“很显然,从奥古斯都到马求斯,罗马与中国的联系,尤其是贸易联系,是可以证明的。” 他说,更重要的是,“两个伟大建筑间存在许多相似之处。” 两个帝国都想建立一个强大的边防。虽然汉帝国的长城是连接在一起而罗马长城是断续的,但是二者沿线都有一条军事道路,也有精确计算后修建的瞭望塔,二者的许多军事中心与较大军事要塞的建筑结构与功能也十分相似。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