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经济模式特征:政府通过提高国有企业比重和制定经济计划对社会经济进行全面指导和调节,并且利用财政、税收、价格等手段,使计划达到预期目的。 3.经济模式主要内容:第一,扩大国有经济成分。(1)大规模的国有化。战后,政府通过推广国有化运动,将大量企业国有化,使国有经济在法国占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法国国有企业涉及面广,而且占据国民经济的核心部门,不仅在能源、交通、通信、原材料以及银行和保险等部门占有统治地位,而且还广泛分布于制造工业部门,以及电子、航空、信息处理等新兴工业部门,这是其他西方国家所没有的。到1982年,法国的煤气、铁路、邮政、电讯、电视广播等行业的国有化率为100%;电力、煤矿、航空、银行、烟草等行业的国有化率为90%;钢铁、造船等行业国有化率达到80%以上。许多国有企业规模庞大,实力雄厚,集中化程度高。1984年法国营业额最大的10家公司中,国营企业占了9家。在美国《幸福》杂志公布的世界100家最大的工业排行榜中法国有9家,其中国有企业占了5家。大规模的国有化使法国经济发展具有浓厚的国家主导的色彩。(2)国有化企业的缺点:竞争力差,缺乏效率,难于参与国际合作。(3)国企的改革: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政府发起了大规模私有化运动,改组国有企业,将大型国有企业私有化,这一趋势已不可逆转。第二,政府制定经济计划,对经济发展实行计划指导和调节。(1)表现:从1946年到1992年,政府连续实施了10个计划,规划经济发展方向,确定总体目标和长远战略。(2)计划的特点:指导性计划,其中规定的一些指标对企业、尤其是私有企业没有强制性,主要是为企业决策提供具有权威性的信息和可靠的政策依据,而且政府采取激励措施来推动计划的实现。第三,建立社会福利制度,为大众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4.经济成就及地位:法国的政府干预模式,不仅使法国成为西方国家中惟一实行有明确经济发展计划的国家,重要的是使经济保持了快速发展。1951—1981年法国国民生产总值年平均增长率为4.8%,超过美国和英国。1990年法国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为18022美元,仅次于美、日、德。 [联邦德国的社会市场经济] 本目主要讲了四个问题。 1.经济模式的形成:(1)经济改革的背景:联邦德国成立时,经济尚未完全恢复,政治上还不是一个拥有完整主权的国家,政府面临的首要任务是复兴经济。(2)经济改革:与西欧其他国家不同,1949年上台的阿登纳政府没有进行大规模的国有化改革,推行的经济改革主要是废除以行政控制为特征的中央统制经济,建立介于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之间的“社会市场经济”。 2.经济模式的特征:政府保障市场,市场引导企业,又以社会公正和社会安全来保障市场。将市场的自由竞争与社会的公平相结合,主张个性自由、讲究效率和社会公正。 3.经济模式的主要内容:第一,保护竞争秩序。(1)目的:政府为竞争创造条件和环境,对垄断行为进行限制。(2)措施:①政府颁布了《反对限制竞争法》、《反对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②制定了价格限制、利润限制、成本限制、确定产品质量和支付条件等一系列规定,防止滥用垄断地位,保护中小企业,使竞争能在公开的市场和价格的自由协定中有序进行。(3)成效: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完全自由竞争产生的消极作用。第二,实行稳定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1)货币政策:①目标:联邦德国政府致力于货币的稳定,用货币政策稳定经济,而不是用它来刺激经济。②措施:政府通过增减货币量来防止通货膨胀,使货币系统起到保证整个经济系统稳定的作用。为了货币的稳定,联邦德国在经济恢复初期宁可忍受大量失业的压力。(2)财政政策:①措施:20世纪50年代中期以前,政府不采用财政赤字的手段来解决就业问题,②成效:一直保持财政收支大体平衡。第三,政府用收入政策来实现相对的社会公平。(1)政府颁布《企业法》、《公司法》、《共同决定法》等立法,让劳资双方自主决定收入分配,雇员参与企业的决策,以调动雇员积极性,减少劳资矛盾;(2)政府建立了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维护社会公正和稳定。联邦德国的社会保障制度耗资巨大,几乎占国民生产总值的1/3,它为经济发展创造了安定的社会环境。 4.经济成就及地位:联邦德国经济奇迹般迅速恢复和发展,成为西欧经济的“火车头”。20世纪50年代国民生产总值和工业总产值年平均增长率分别为7.7%和9.5%,超过了美、英、法、意,仅次于日本。1951—1981年国民生产总值平均保持5.2%的速度持续发展。60年代中期,联邦德国超过英国,成为欧洲第一和世界第三经济大国。70年代初,联邦德国工农业总产值比1959年增长了近7倍,在资本主义国家中国民生产总值位居第三,贸易位居第二,黄金外汇储备位居第一,马克成为西方最坚挺的货币之一。70年代的欧美国家遭遇石油危机打击,经济发展受阻,联邦德国却顺利渡过了这场经济危机。1974年国民生产总值在历史上第—次超万亿马克大关,与当时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形成鲜明的对比。 [日本的政府主导型经济] 本目主要讲了四个问题。 1.经济模式的形成:(1)“统制经济体制”:战后初期,为了恢复和重建经济,日本政府实行“统制经济体制”,对国民经济进行高度统制。(2)政府主导型市场经济:50年代中期之后,日本逐步确立起以市场调节为基础的自由竞争机制,但政府始终掌握制定社会经济计划和经济政策的决策权,保持对社会经济生活进行干预和调节,形成政府主导型市场经济。 2.经济模式的特征:政府对经济干预远远大于市场调节。政治权利成了最大的经济资源,拥有权力者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支配经济利益,是一种变了形的市场经济。 3.经济模式的主要内容(政府的主导作用):第一,实施产业政策(又称产业合理化政策)。促使资源流向有发展前途的产业。重点产业进行扶持和保护,对萧条的和衰退的产业进行调整和援助,并且推动产业结构向高级化发展。表现:(1)20世纪50年代初,政府提出了以结构调整和资源的合理配置为目标的产业合理化政策。(2)50年代后期,制定了以培养出口产品和经济起飞为目标的产业振兴政策。(3)在高速增长期,提出产业结构高级化的政策。(4)石油危机后,政府大力鼓励发展节能技术和高科技产品,推动资本密集型产业。(5)1982年以后,由于日元升值和贸易摩擦加剧,政府采取结构调整措施,实行扩大内需战略。第二,制定经济计划以利益诱导企业决策和行为,为企业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政府为使整个经济有序发展,制定并实行了一系列经济计划,其中有中长期经济计划、年度经济计划和国土开发、地区开发计划等等。政府经济计划的制定是通过由下而上的官民协商形式完成,对企业起着指导和引导的作用。第三,政府控制财政资金、财政投资信贷、民间信贷和货币供应,随时可以动用财政和金融政策实现政府调控经济。(1)财政政策:①政府对钢铁、汽车、造船也实行特别折旧;②给电力、海运、铁路以财政信贷;③对特定产业实行减免税;④对新兴产业、创汇企业进口设备给以补贴;⑤各种鼓励积累、抑制消费政策。(2)金融政策:出台提高企业还贷能力的政策,实行偏紧的货币政策等。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