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说同情 同情是人类爱的具体显现,也是互助原则的具体行为。现实生活中总会有许多意想不到的灾难降临,人在遭受灾难的时候往往显得格外的孤立无援,这时候接受亲朋好友的同情是绝对需要的。古代人没有什么防止灾难的能力,在巨大的灾难与痛苦面前,只能产生畏惧与绝望。同情正是在帮助别人渡过难关的过程中逐渐成为人类的一种美德的。 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在《修辞学》一书里专门论述了同情。他把同情定义为:“一种由于落到了不应当遭此不测的人的身上的毁灭性的、令人痛苦的显著灾祸而引起的痛苦情感”,“同情者会想像这种灾祸也可能落到自己或自己某位亲朋好友的头上,而且似乎近在眼前。非常清楚,产生同情的人必定是这样一种人。”这种对同情的定义未免狭隘了一些,但说明在西方古代哲学家的思考里,就已经有了“同情”的位置。中国古代的思想家也早就关注了“同情”的心理表现,并且对它作了比较宽泛的解释。孟子说过:“恻隐之心,人皆有之。”有孩子掉入井里了,必定会有人去救他,因为同情(恻隐)心是一种普遍的人性特征。到了近代的西方,随着人道主义观念的逐渐普及,关于同情的解释就更多了。英国哲学家休谟在《道德原则探求》中充满诗意地说:“在我们的心中,与狼和毒蛇的因素一起,还有一些善良──虽然微小──的天性,如一点点与人友善的鸽子的品质。”在这里,同情已经被作为人类的天性而显现了。美国教育家威廉·贝内特在他编写的著名儿童读物《美德书》里,第一单元就讲同情,他关于同情的解释是:“如果说,勇气是当别人面对困难时与他站在一起,那么,同情就是当别人感到悲痛时与他站在一起,同情是一种认真对待别人的现实──不仅是他的生活境况,还有他的内心世界、他的感情──的美德。它是一种与处于困境或不幸中的人结成伙伴,支持他,为他分忧的积极态度。”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