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的运作情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年只召开一次会议,重要的日常工作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负责处理。近年我国颁布实施的法律,约有90%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扣审议通过的。全国人大设立了各种专门委员会作为它的辅助性工作机构,专门委员会的任务是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研究、审议、拟订有关议案。 话题探讨结论: 结论3.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它是本行政区域内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本行政区城内的一切重大问题,都由它讨论决定,并由它监督实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起构成了我国国家权力机关的完整体系。 话题探讨结论: 结论4.人大代表的法律地位、产生、任期和权利 (1)法律地位。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人大代表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职权,参加行使国家权力。人大代表根植于人民之中,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他们密切联系群众,按照人民的意志和利益行事。各级人大代表都受选民或原选举单位的监督。选民或原选举单位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随时撤换自己选出的代表。 话题探讨结论: 结论4.人大代表的法律地位、产生、任期和权利 (1)法律地位。 结论:从人大代表的法律地位可以看出:我国国家的权力来源于人大。 一方面,我国的人大代表由人民民主选举产生。人大代表是我国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即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人员,由人民选举产生,他们代表人大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即人大代表来自人民。另一方面,人大代表要接受人民的监督。“接受选民或原选举单位的监督”是人大代表的义务之一。人大代表来自人民,受人民监督,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 话题探讨结论: 结论4.人大代表的法律地位、产生、任期和权利 (1)法律地位。 (2)人大代表的产生和任期。 我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民主选举产生。人大代表的产生方式有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两种方式,县级以下的(包括县)人大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县级以上的人大代表由选民间接选举产生。全国各级人大代表每届任期五年。 (3)人大代表的权利。 ……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