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帮助各位学生掌握教材重点,更好地高效率的进行学习,高考网为大家整理了高中各科知识点教案,让同学们明确教学目标,有针对性的学习。以下是《高二政治教案:人民代表大会国家权力机关(3)》,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高二政治教案:人民代表大会国家权力机关(3) 人民代表大会:国家权力机关 话题探讨结论: 结论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1)性质、地位: (2)职权: 正确认识我国宪法的制定与修改 (1)不能认为我国宪法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起草制定的。 (2)全国人大常委会没有修改宪法的权力。 话题探讨结论: 结论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区别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人民代表大会” (2)“最高权力机关”与“权力机关” (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人民民主专政” (4)“权力机关”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区别 (5)“权力机关”和“立法机关”的区别 (6)要区别“全国人大”和“人大”职权的不同提法 (7)国务院可以制定行政法规,那么国务院也是立法机关吗? (8)各级人大都具有立法权吗? 话题探讨结论: 结论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1)性质、地位: (2)职权: (3)常设机关: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