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板书) [师]什么是正常的宗教活动? [生]正常的宗教活动首先是指教徒在宗教活动场所内祭祀、诵经、烧香、礼拜、讲经、布道、弥撒(天主教对圣体圣事礼仪的称谓)、受洗、终傅(天主教和东正教"圣事"的一种,意为终极即临终时"敷擦""圣油")、受戒(佛教徒通过一定仪式,接受佛教戒律)、过宗教节日;在自己家中念经、祈祷、封斋、追思等活动。 [师]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到宗教活动场所内进行无神论的宣传或在信教群众中发动有神无神的辩论。当然,任何宗教组织的教徒也不得到宗教活动场所以外布道、传教、宣传有神论或散发宗教传单或未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出版发行宗教刊物。 [议一议]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与宣传无神论是否矛盾? [众生]不矛盾。 [师]好。作为正常的宗教活动,必须是在宪法、法律和政策范围内,教徒表达宗教感情、宗教节日等行为和活动。超出宪法、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的活动,就是非法活动。因此,教徒、宗教组织如果干预政治、教育或进行其他违法活动,这已不属于宗教信仰问题,国家必须依法予以制止和依法惩处。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也就意味着另一面,即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对于教徒,有参加正常宗教活动的自由,作为公民,则必须遵守法律,尽公民的义务。损害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的宗教活动,就超出了法律保护的范围,超出宗教信仰自由的范围,无"正常"可言,更谈不上"国家保护"。 (3)宗教活动必须在宪法、法律和政策范围内进行(板书) [师]请同学们阅读课本第124页倒数第2自然段内容,在书上标出是从哪几方面表现宗教活动必须在宪法、法律和政策范围内进行的。 [生]四个方面。宗教活动必须在宪法、法律和政策范围内进行。①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反对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危害国家统一、社会稳定、民族团结,损害社会和集体利益;②不得利用宗教干预国家行政、司法、学校教育和社会公共教育;③ 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义务教育实施的活动;D.不得恢复已被废除的宗教封建特权和剥削压迫制度。 [师]正确。现在请同学们看一段材料。 (多媒体显示) 中国天主教爱国会、中国天主教主教团等宗教团体发表严正声明 "封圣"严重伤害中国人民感情 2000年9月26、27日,中国天主教爱国会、中国天主教主教团等宗教团体就梵蒂冈拟于10月1日册封120名"在中国致命"的所谓"圣人"事发表严正声明,对这一严重伤害中国人民感情,企图借"封圣"歪曲和篡改历史的行径表示愤慨。 声明指出,"此次册封'圣人',教廷既未履行规定的程序,向册封者所在地的主教和中国主教团征询意见,也没有到当地进行调查核实,而是由所谓的'台湾地区主教团'越俎代庖。这种无视中国教会主权,草率行事的做法令人震惊。此次,封圣的程序混乱,封圣的对象中不少人劣迹斑斑,封圣的时间又选在中国国庆日这一象征中国人民彻底摆脱帝国主义、殖民主义侵略和掠夺,翻身解放的日子,这是对中国人民、中国教会的公开羞辱和蔑视,是我们绝对不能容忍和接受的。 (学生回答后,教师总结)这说明我国宗教实行独立、自主、自办的方针,反对任何外来势力支配和干涉中国宗教的内部事务。 为了全面贯彻宗教政策,必须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