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放缩法证明不等式体会点滴 黑龙江省三江一中高三(3)班) 遇彬 指导教师 郑凛然 放缩法是不等式证明中一种常用的方法,也是一种非常重要的方法。在证明过程中,适当地进行放缩,可以化繁为简、化难为易,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但放缩的范围较难把握,常常出现放缩之后得不出结论或得出相反结论的现象。因此,使用放缩法时,如何确定放缩目标尤为重要。要想正确确定放缩目标,就必须根据欲证结论,抓住题目的特点。下面举几个例子说明这个问题。 例 1 已知 ![]() ![]() 分析 由 ![]() ![]() ![]() ![]() ![]() 证明 设 ![]() ![]() 对任意 ![]() ![]() 将上述各式叠加: ![]() 例 2 求证: ![]() 分析 左式是n个因式连乘的形式,应把各因式化为分式,通过放缩,使之能交替消项,达到化简的目的。由于右式是 ![]() ![]() 证明 ![]() 例 3 ![]() 分析 左式很难求和,可将右式拆成n项相加的形式,然后证明右式各项分别大于左式各项,叠加得出结论。 证明 ![]() 总之,如何确定放缩的尺度,是应用放缩法证明中最关键、最难把握的问题。但是,只要抓住了欲证命题的特点,勤于观察和思考,许多问题都能迎刃而解。 (选自《中学生数学》期刊 2001年1月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