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选举权说是选举国家领导人、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权利。 3、在我国,公民既享受权利又履行义务,享受权利是人民当家作主的体现,履行义务是享受权利的条件。 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不可分割的。它们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体现。不能只认为享受权利是当家作主的体现和履行义务是享受权利的条件。 (四)注意几组概念之间的区别与联系 1、我国公民与国家的关系: (1)我国公民与国家的关系反映在法律上就是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与基本义务。我国公民与国家的关系具体表现在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上: 从公民的权利来看:第一:在我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具体表现在国家权力机关由公民选举产生、公民对国家权力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监督权、公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第二,我国公民享有广泛的政治权利和自由。具体表现在:我国公民依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政治自由和监督权。国家保证人民的主人地位,保护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 从公民的义务来看,我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有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 (2)我国公民与国家和谐统一的关系具体要求是:第一,从国家方面看,国家要依法保护公民的政治自由权利和其他权利。其主要表现在:制定法律法规保护公民权利和制裁惩罚侵犯公民权利的行为。第二,从公民方面看,我国公民应自觉履行公民的义务。第三,从公民与国家双方来看,都应坚持以下三原则,即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坚持公民权利和义务相统一、坚持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3)我国公民与国家之所以能形成和谐统一关系,根本原因在于:我国建立了生产资料公有制,公民与国家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 关于第二节的教法建议 (一)本课有三个重要的原则,需要深刻理解这些知识 1、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 这一原则是对公民权利义务平等性的一种确认。这里的平等是指在法律实施上的平等而非立法平等,也不指旨在消灭一切差别的绝对平均主义。 2.公民权利与义务统一的原则 权利义务的一致性是社会主义的宪法原则。教师在讲解二者关系时,应结合宪法42条和46条指出有些权利同时也是义务。 3.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教师可从我国的社会制度、经济基础和国家性质来分析为何二者必须结合。 (二)、在本节的教学中,需要注意两组不同但又易混淆的概念: 1、公民与人民的区别 公民是指取得某国国籍,并根据该国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人民是指以劳动群众为主体的社会基本成员。 公民和人民在我国的区别主要有: 2、权力和权利的区别 权力,一般是指政治上的强制力量或职责范围内的支配力量,它总是和服从联系在一起,在任何社会,都有一定权力,同时也必须有一定的服从。 权利是一个法律概念,一般指法律赋予人们的权力和利益。权利是义务相对而存在的。 关于我国公民与国家的关系的教学设计方案 导入新课 前面我们学习国家机构的组织与活动原则,其中有一个原则,就是依法治国的原则。 教师提问:什么是依法治国的原则?如何正确理解这一原则? (学生回答。) 教师导入新课:从对依法治国原则的理解中,我们可以看出,治理国家,不仅仅是政党的事,作为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具有管理国家、管理社会事务的权利。那么,公民有哪些政治权利?公民如何行使这些政治权利?人民如何管理国家,国家如何保证公民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这是我们今天这节课所要研究的问题。 国家的活动虽然是一定阶级意志的体现与维护,但任何国家的活动都必须有本国公民参与,国家与公民之间要形成一定的法律关系,那么,国家与公民之间,形成怎样的关系?下面我讲: 第二节我国公民与国家的体系(板书) 从法律上说,国家对公民应实施哪些责任?公民对国家应履行哪些义务?这是本节我们将要研究的问题。 一、国家依法保护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板书) 请同学们一起研究和讨论二组概念:公民与人民;权力与权利。 (同学议论,教师归纳) 公民的含义及公民及人民的区别: 公民是指具有一个国家国籍的人。我国宪法第33条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见,国籍是一个人作为某一项国家公民的资格。公民和人民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