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为了增大南方奴隶的权利 B.为了增加南方各州在众议院中的代表名额 C.为了增加南方各州在参议院中的代表名额 D.为将来黑人奴隶扩大权利奠定基础 12.关于美国联邦法院,下列叙述正确的是( ) A.大法官一旦当任将终身任职。 B.在没有国会的批准和同意下,总统可以直接任命大法官 C.美国联邦法院可以监督和解释宪法,对与宪法原则和内容的法律予以废除 D.以上选相均不正确 二、材料分析题 材料一:余志森认为,“1787年美国宪法是资产阶级和种植场主对广大劳动人民实行残酷统治的根本大法”,它在无视人民的民主权利和没有废止奴隶贸易和奴隶制度等方面,较之《独立宣言》是一种倒退。 材料二:刘祚昌先生对美国宪法的保守性和民主要素进行了深入剖析,认为三权分立本来是保守派为了限制人民权力而设置的体制,但相互制衡也“可以防止出现独裁或暴政,可以保障资产阶级民主”,美国宪法虽然加强了中央权力,但也把相当多的权力留给各州,从而“保障了人民自由及发挥地方的积极性”;此外,确立共和制,实行民选政府制度,由文官政府控制军权,规定宪法修改程序等民主要素也都显示了这部宪法的进步性。 材料三:宋子海认为,1787年美国宪法确定的“三权分立、互相制约”的原则,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是进步的,在美国实行法制,比在封建专制制度下君主凌驾于法律之上要进步得多,根据1787年宪法而建立的联邦制,加强了集中统一,有利于美国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但与此同时,宪法保留了南部种植园奴隶制,未给印第安人公民权,妇女没有选举权,这较之《独立宣言》是一种退步。宪法在本质上是巩固资产阶级专政的工具,是为资产阶级和种植园奴隶主服务的,是剥削与压迫劳动人民的武器 材料四:陆镜生认为,美国宪法确立了资产阶级的民主共和政体,从根本上否定了封建专制制度,体现了“人民主权”原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资产阶级的人权思想,关于宪法修正案的规定,也反映了对民意的重视。宪法具有历史的进步性。同时,他指出,宪法没有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这同《独立宣言》相比是一个倒退,“当时占美国人口35%的印第安人、契约奴仆和黑奴,还有占人口50%的妇女事实上都被剥夺了政治权利”。宪法还保留了种植园奴隶制,这都反映出宪法“反人民和反民主的一面” 根据材料回答问题。 (1)上述四段材料中,包含了哪几种思想倾向? (2)你比较赞成哪一种思想倾向?请说说你的理由? 三、简答题 从政府各部分的地位和关系等方面,简要分析和对比美国总统制和英国君主立宪制的异同。 【参考答案】 一、DDBABBCCCABC 二、(1)包括三种主要的思想倾向:材料一的主要观点是对1787美国宪法持批评否定的态度,认为它无视人民的民主权利,是历史的一种倒退。材料二的主要观点是对1787美国宪法持赞扬肯定的态度,认为它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具有积极的进步作用。材料三、材料四的主要观点是对1787美国宪法持辨证的看法,认为它既有历史的进步意义,也有较强的阶级局限性。 (2)第二问是一个开放讨论的题目,三种观点都可以选择。观点一主要是从人权角度来阐述这部宪法的阶级局限性,包括保留奴隶和种族歧视的条款,将黑人、印第安人、妇女和穷人排除在人权保护之外等方面进行评价。观点二主要是从当时具体的社会背景来阐述,包括建立美国联邦的社会背景,加强和巩固国家政权的需要以及从这部宪法在颁布后所对美国资产阶级政权所起的作用来评价。观点三、观点四可以将前面观点一和观点二的评价综合起来,辨证地看待这部宪法!本册教材偏向于材料三的观点。 三、相同点:国体一致。君主立宪制和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制都是资本主义国家政权的一种组织形式,他们的共同点是国体一致,都是资产阶级专政。 不同点:第一、他们的政体不一样。在资产阶级君主立宪制的国家中,世袭的君主只是象征性的国家元首,其权利受到宪法的限制,是统而不治的虚君。共和制是国家元首由选举产生的一种政治体制,也是自古就有。总统制的民主共和制,指总统由选举产生,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是国家武装力量的总司令;行政权集于总统,总统决定对内对外政策,拥有极广泛的权利。 第二、以资产阶级为主体的议会是国家的最高权利机关,内阁对议会负责,美国的总统共和制政体下,总统负责的对象却是宪法、国家和人民,不对国会负责。 第三、国会的虽然在形式上都属于两院制,但实际上权利的大小是不相同的。英国的两院制度是不平衡的两院制度,权利向下议院倾斜;美国则是平衡的两院制度,参议院和众议院的权力基本上保持平衡的关系。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