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帮助各位学生掌握教材重点,更好地高效率的进行学习,高考网为大家整理了高中各科知识点教案,让同学们明确教学目标,有针对性的学习。以下是《高二政治教案:人民代表大会国家权力机关(4)》,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高二政治教案:人民代表大会国家权力机关(4) 人民代表大会:国家权力机关 第五课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一、人民代表大会:国家权力机关 1.人民怎样当家作主 2.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 (2)地方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 (3)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3肩负着人民的重托 (1)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 (2)人大代表的权利与义务 2008年3月5日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政府工作报告》等。这说明( B ) A.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政体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 改革开放以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和通过了300多个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地方人大制定了4000多项地方性法规。这说明( D ) 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最高立法机关 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立法机关 ③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在不断健全和完善 ④各级地方人民代表大会有制定基本法律的权力 A.②③④ B.①③④ C.①②③④ D.①③ 建国以来,根据我国民族状况自身特点,民族自治地方人民代表大会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有关法律,先后制定了若干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全国依法建立了155个民族自治地方,少数民族当家作主的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同时,国家采取一系列举措,加大支持力度,促进了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材料表明,我国 ( C ) ①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 ②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③依法保护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 ④各民族享有相同的权利 A.①② B.③④ C.①③ D.②④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