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好的高一,必然没有好的高考;没有高一的危机感和紧迫感,就没有高三的从容自信! 一、中共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政党制度 1、确立和发展的历程: (1)民主革命时期:民主党派与中共并肩战斗(基础) (2)1949年9月:第一届中国人民政协会议召开(标志着初步建立) (3)1954年以后: 全国人大召开后,政协作为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组织继续存在 (4)1956年以后: 八字方针和爱国统一战线(发展) (5)1982年: 十六字方针和政党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完善) 2、政协的性质:统一战线 3、政协的职能: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1954年 一届人大召开前还代行全国人大的职能) 4、我国实行政治协商制度的原因: (1)历史原因:民主革命时期,民主党派与中共并肩合作战斗 (2)现实原因:有利于团结、统一;有利扩大民主;有利于科学、民主执政;有利于克服官僚主义;有利于廉政建设 5、特点: (1)前提:多党合作是以坚持中共领导为前提 (2)目标:服务于社会主义事业 (3)关系:各民主党派和共产党共同参加国家政权和政府工作,不存在轮流执政的问题 (4)地位:各民主党派得到宪法的承认和保护,享有宪法范围内的思想自由、组织独立、和法律上的平等 ☆第一届中国人民政协会议召开 (1) 中国人民政协会议召开:1949年9月 北平 (2) 大会主要内容:筹备新中国的成立 选举了:政协全国委员会和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 通过了:《共同纲领》(临时宪法) 确定了: 国都 国旗 国歌 纪年法 (3) 大会的意义:为新中国的成立做了重要准备 (4) 人民政协的性质和职能: 性质:统一战线组织 职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 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能(至1954年9月) 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政权组织形式 1、背景:(1)民主政治是中共一贯的政治追求和主张,是长期探索的结果。 (2)建国后政权的巩固和经济的恢复;社会主义三大改造的展开。 2、确立:一届全国人大召开 (1954年9月) (1) 一届人大的主要内容 通过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选举了: 新一届国家领导机构 (2) 一届人大的意义 3、比较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与1949年《共同纲领》在内容上的根本不同是什么? 《共同纲领》规定:国家性质是新民主主义,原则是人民民主和新民主主义。 1954年宪法规定:国家性质是社会主义,原则是人民民主和社会主义。 (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刚成立时,还没有开展社会主义改造,因此仍然存在着资本主义私有制和资产阶级。随着社会主义三大改造的展开,生产资料公有制逐渐取代了私有制,剥削阶级经过改造,阶级差别也逐渐消失。因此,《共同纲领》中的新民主主义已不能适应新形势,在1954年宪法中改为社会主义。) 4、思考: 我国的民主政治制度与西方的政治制度有哪些不同特点? 西方:政党竞争,分权与制衡原则。 我国:中共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民主集中原则。 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民族关系 1、定义:课本 2、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原因: 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资源分布和经济发展不平衡;各民族风俗和习惯存在差异; 社会政治、经济结构、教育程度上也有较大差别。 3、我国的民族原则: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各民族共同发展繁荣 4、意义: 5、五个省级自治区:内蒙古、新疆、广西、宁夏、西藏 最新高考资讯、高考政策、考前准备、高考预测、志愿填报、录取分数线等 高考时间线的全部重要节点 尽在"高考网"微信公众号 ![]()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