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前埔厦门特殊教育学校 吴光安 在高中阶段,有一个公式一直让我产生兴趣,就是 ![]() 方法一: 直接求出 ![]() ![]() ![]() 由于 ![]() 可得: ![]() 现在关键是求出: ![]() 而: ![]() ![]() 于是: ![]() ![]() 所以: ![]() 方法二: 学习了排列与组合的知识,知道有 ![]() ![]() ![]() 于是: ![]() 同时有结论: ![]() ![]() ![]() 于是有: ![]() 方法三: 拿到了题目,不知如何下手,于是只好在草稿上写出前几项的和,细心点,嘿!发现有 ![]() ![]() 方法四: ![]() 方法五: ![]() 方法六: 用数学归纳法。 总结: 方法一思路较简单,而且这种方法具有“移植性”,比如要求 ![]() ![]() 而 ![]() ![]() 方法二用到了排列组合中的知识: ![]() ![]() ![]() ![]() 据说当时很多人看到这题目就傻眼了,如果平时能象证明上述公式那样多用偏僻的知识思考问题,那遇到这种高考题的时候,也更从容了。 方法三是数学中常用的方法,其实数学中很多结论都是在“尝试”下生成的,关键是观察能力要强,我认为这种方法对于新课改具有重要意义,这样可以培养学生发现知识的能力。 方法四是在学习“数列”时常用的方法,一定要活学活用这种方法。 方法五显得有些不自然,似乎有些深奥,但如果多用这种语言来解题,思维能力肯定可以提高,以后在学习微积分的级数的时候,可能会觉得轻松点。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