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老师给大家带来的高中语文复习重点:非连续性文本阅读要点提炼,5技巧识别10陷阱。 01非连续性文本阅读 【要点提炼】 一、论点与论据: 论点,就是作者的主张、观点。通常情况下,论点是一个肯定的陈述性语句。有时候作者会用一个关键性的句子明确地将其揭示出来,有时候将其隐含在对材料的引用分析之中。 论据,是作者用来说明自己观点的材料、数据等,有事实论据和道理论据等。 二、论证方法: 三、论证结构 (一)论证的篇章结构:一般来说,议论文的整体结构属于总分总结构,在分说部分,往往会采取并列、层进、正反的结构模式。驳论文,一般会采取先破后立或边破边立的结构模式。驳论文主要从三个方面来驳斥对方,即驳斥论点、驳斥论据、驳斥论证方法,然后由此确立自己观点的正确性。 (二)基本行文脉络:提出问题(论题、论点)—分析问题(论题、论点)—得出结论。 (三)论证过程的两种基本结构:横向、纵向。横向(并列式)就是围绕一个论题(论点)从不同角度展开议论,不同角度之间基本是并列的关系;纵向(层进式)就是围绕一个论题(论点)从不同角度展开论述,不同角度之间基本是层层深入的关系。 四、读文方法 步骤一:关注文章的标题 边读边标关键词: 1、表示范围、程度的副词;2、表时间、结果的关键词; 3、某些指代词;4、含有肯定或否定的关键词; 5、提示信息的词;6、文中反复出现的词。 步骤二:读完每段理关系: 1、概括出段落层次的含义; 2、注意分析重要句子间、段落间的相互关系(句子间常有并列、递进、转折、因果、条件、目的、解说、假设等内在关系;段落间常有总分、递进、并列、对比等逻辑关系。) (1)寻找各段的中心句(段首的总领句,段中的衔接关联句,段末的总括句); (2)依据关键词概括; (3)对于没有中心句也没有关键词的段落,要概括其内容要点进而把握词句间的关系。 五、知晓题型 第一题,概念、判断题(内容转述题) 第二题分析结构、论证方法 第三题,判断、推理。 【识别出题人编写错误选项的几种手段】 ①删减法:故意删掉原句的有关成分,如必不可少的定语、状语等,使选项与原文对应句相比,或表达范围扩大,或意义内涵扭曲。 ②调序法:故意调换词序或语序,使句意发生变化。 ③替换法:故意将因果互换、主客颠倒;或以部分代全体,或以整体代局部;或将现实当推测,或将必然当可能;或者张冠李戴,极具迷惑性。 ④缺漏法:故意缺漏某一方面的内容,造成以偏概全。 ⑤添加法:无中生有,或在相关的信息中添加望文生义的理解,并与正确信息杂糅在一起,造成迷惑。 【常见设误方式】 1.混淆范围大小:阅读时要特别留心原文和选项中的“凡”“一切”“全”“都”“有的”“有些”等表示范围的修饰词语。 2.混淆程度深浅:原文表述很有分寸,没有绝对肯定,选项表述则态度过于明确,过于武断绝对;原文判断已很明确肯定,但选项却有意模糊其词,貌似留有余地,实则改变原意。 3.混淆已然未然(混淆时态):时间上故意超前或滞后。即把原文中的“可能”有意说成“必然”,把“偶尔”说成“往往”;或者相反。 4.混淆或强加逻辑关系:颠倒因果,强加因果等 5.混淆主次本末:主次颠倒,本末倒置。文中提到多方面的信息,但原文并没有将它们加以比较,也没有说明谁主谁次,但选项表述妄加臆测,说其中某一方面是“主要的”“根本的”,或者说甲比乙更为重要,等等;或者原文已有比较,但选项表述故意颠倒了几个方面的信息之间的主次本末关系。 【常见陷阱】 1.答非所问:尽管选项表述完全符合原文,但选项并没有回答题干所探讨的问题。要注意题干中“原因”“根据”“证据”“表现”“实质”“目的”等关键字眼,要特别注意辨析选项是否符合题干要求。 2.以偏概全:从范围上对内容进行随意扩大,即选项有意把原材料中对某类事物中某一部分的判断扩大到某类事物的全体,把其中一方面或一部分所具有的某些特点、功用等说成是所有同类事物所具有的特点、功用。即以部分代整体,局部代全局。 3.张冠李戴:故意将此事物表述为彼事物,将事物的此方面表述为彼方面,或者把甲的特点说成是乙的特点,或者将原文甲的观点态度(行为状态)说成是乙的观点态度(行为状态)。 4.无中生有:原文中未说到某种观点或态度,而选项无端生出一个观点或态度,选项的判断在原文中完全找不到根据。 5.夸大其词:选项对原文中涉及的有关作用、效果、用途等信息,故意用语夸大,或程度加深,或作用夸大等等。 6.强加因果:故意把没有因果关系的说成是有因果关系的。注意,为增强选项迷惑性,选项中表示因果联系的关联词语前后两部分的内容很可能都是原文所包含的信息,单看这两者都符合原文意思,但是在文中这两者之间并不存在因果联系。如果选项中有“由于”“因而”“所以”“因此”之类表示因果联系的词语,考生就一定要仔细辨析。 7.混淆或然必然:故意把偶然出现的情况转述成经常出现的情况,把原文中尚不确定、可能会出现的情况转述为肯定、必然的情况。常见的题型是把“偶然”说成“往往”,把“可能”说成“必然”。 8.混淆已然未然:故意在时间上对原文内容作提前或滞后,即把未发生的事情(“未然”)判断为已发生的(“已然”),或把已发生的事实判断为未发生的。 9.混淆肯定否定:将原文中肯定的事物加以否定,或者将否定的事物加以肯定。 10.偷换概念:选项中的概念的内涵、外延不等同于文中的概念。 声明: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