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3月5日在北京召开。那么,第十三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议程有哪些?随小编一起来看吧!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议程: 一、审议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 三、审查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四、审查202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202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 五、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修正草案)》的议案 六、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正草案)》的议案 七、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八、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九、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