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小说在一定程度上也表露了反对由父母包办的婚姻制度、要求男女婚姻自主的进步思想。故事中写龙女的不幸婚姻是由“父母配嫁”,这就暗示出龙女的夫妇失和是因为婚姻不出于自由的选择;而柳毅不肯在龙女叔父威逼下娶龙女,龙女不愿违背“心誓”改嫁给由父母择定的“濯锦小儿”,也都表明男女婚姻应该自主自愿的意思。 小说中写柳毅与龙女的最后结合,完全不由外来干涉,出于自愿,这代表了作者的理想。值得特别注意的是,《柳毅传》与产生在同一时代的许多爱情婚姻小说不同,它描写柳毅与龙女的结合,不是出于什么郎才女貌,一见钟情,而是有着比较更深一层的道德理想做基础的。小说中描写柳毅是一个同情妇女,见义勇为,而又不抱任何个人企图的侠义之士。他救助龙女,完全是出于对无理压迫妇女的不平和激愤,是对一个弱女子的同情,本人并没有其他念头。小说中描写,正是由于柳毅的这种正义感,光明磊落的胸怀,才引起龙女全家的钦敬和爱戴,龙女对柳毅的倾慕和追求,也是出于柳毅对自己有救助之恩。由此可见,作者在作品中是寄托了比一般“才子佳人”小说更高的道德理想和美学理想的。 当然就整个故事来说,它是具有理想主义色彩的。因为按照当时的现实生活来说,在残酷的封建礼教的束缚和压迫下,龙女在婚姻上的遭遇,几乎只能产生一个悲剧性的结局,这从其他一些古典文学作品,如《孔雀东南飞》中所描写的刘兰芝的命运,《红楼梦》中所描写的贾迎春的命运(都是嫁后受公婆或丈夫欺凌折磨致死),也是不难看出的。但《柳毅传》的故事,描写的却是一次胜利的斗争,把一个在封建社会常见的悲剧,转化成一个使人欣慰,使人感到鼓舞的喜剧。而这一转化的契机,就是侠义之士柳毅的援救和钱塘君的动武,这显然是一种幻想,在现实中是并不可能的。这正是属于那种“试图用美丽的理想去代替那不足的真实”(席勒)和“在我们人生中替我们创造另一种人生”(雪莱)的浪漫主义文学的一般特征。但这种理想和创造,是人民的爱憎感情和美好愿望的体现,是人民反对封建压迫,抗击黑暗现实的强烈情绪的表露,因而这种积极浪漫主义精神,是广大人民所非常喜爱的。这也正是《柳毅传》这一故事,比起唐人传奇中其他一些故事似乎更受到人民广泛喜爱,以至得到广泛流传的一个重要原因。 《柳毅传》是一篇描写人神恋爱的浪漫主义作品。它把当时人们所喜闻乐道的灵怪、侠义和爱情三方面的内容结合在一起,构成了一个美丽、动人的传奇故事。但《柳毅传》的写灵怪,已经与魏晋六朝的所谓“志怪”不同,他主要是利用幻想的形式,来艺术地反映人生,来歌颂当时人民所向往的侠义行为和自由幸福的爱情生活。特别是它企图借用幻想的情节,来表达人民向黑暗势力复仇的强烈愿望,并给人民以光明的昭示。《柳毅传》在故事结构上,也与魏晋六朝小说仅只“粗陈梗概”不同,它开始具备曲折复杂、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并通过细节的描绘,以及夸张、想像等各种艺术手段,来塑造出具有各种性格特征、栩栩如生的人物,某些人物并具有比较深广的典型意义。这是它十分突出的艺术成就。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