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1)王安石变法的经济措施主要有哪些?(3分) (2)材料一、二研究王安石变法,采用的相同方法是什么?结论有何不同?(4分) (3)综合上述材料,说明应当如何评价历史上的变法运动。(2分) 【答案】 (1)均输法、青苗法、市易法、募役(免役)法、方田均税法、农田水利法。(3分) (2)方法:阶级(阶段)分析、一分为二。(2分) 结论:材料一,基本肯定;材料二,基本否定。(2分) (3)避免简单贴标签,应历史地看问题。(2分) 考生答案如超出要点但言之成理,可在每问总分范围内酌情给分。 【解析】第一问注意对王安石变法内容的设问仅局限于经济领域,属于基础知识能力考查,回顾教材即可回答。第二问和第三问实际都涉及到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对历史事件评价的基本方法问题。评价历史事件,我们应该首先必须坚持的原则是生产力标准,应结合当时历史背景,客观、公正、一分为二地加以评判。 6、(15分)历史上的重大改革回眸 材料一 北宋初年规定:租佃土地须“命立要契,举借粮种,及时种莳。俟收成,依契约分,无致争讼”。如有纠纷,“只凭契照为之定夺”。 宋仁宗天圣五年(1027年)诏:“江淮、两浙、荆湖、福建、广南州军,旧条:私下分田客(佃户)非时不得起移,如主人发遣,给予凭由,方许别住。多被主人折勒,不放起移,更不取主人凭由,须每年收田日毕,商量去处,各取稳便。即不得非时衷私起移。如是主人非理拦占,许经县论详》。” ——摘编自《续资治通鉴》 材料二 知大名府韩琦言:“臣准散青苗诏书,务在惠小农,不使兼并乘急以要倍息,而公家无所利其入。今所立条约,乃自乡户一等而下皆立借钱贯陌,三等以上更许增借。” ——摘编自《宋史 食货志》 (1)根据材料一、二,分别概括其中制度规定的目的。(10分)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相关制度规定的历史背景。(5分) 【答案】 (1)目的:材料一:规范租佃关系,抵制地主对佃户的人身约束;协调租佃纠纷,维持生产正常进行。材料二:保护自耕小农,抵制兼并,增加国家收入。 (2)历史背景:租佃契约关系普遍化,自耕小农仍是农业生产的主体,土地兼并加剧,政府 根据社会变化在政策上进行调整。 【解析】本题为选做试题,考查学生“历史上的重大改革”中的“王安石变法”这一知识点,意在考查学生阅读史料,理解材料、最大限度地获取有效信息的能力,同时需要对有效信息进行完整、准确、合理的解读。第(1)问的回答要精读史料,最大限度的提取有效信息并进行归纳。第(2)问的回答要结合变法的背景和必修二的相关知识。 7、【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10分) 北宋年间,面对严峻的民族矛盾和阶级矛盾,以王安石为首的有识之士在范仲淹“精贡举”的基础上,为实现富国强兵的目的,就如何选拔、培养国家急需人才,展开了激烈的争论。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 (范仲淹)国家专以词赋取进士,……求有才有识者,十无一二。况天下危困乏 人如此,固当教以经济之业,取以经济之才,庶可救其不逮。 ——『南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百四十三 材料二 (苏轼)自唐至今,以诗赋为名臣不可胜数,何负于天下,而必欲废之? (王安石)今人材乏少,且其学术不一,……朝廷欲有所为,异论纷然,莫肯承听,此盖朝廷不能一道德故也。故一道德,则修学校,欲修学校,则贡举法不可不变。……今以少壮时正当讲求天下正理,乃闭门学作诗赋,及其入官,世事皆所不习,此乃科法败坏人才。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