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课 新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 【课标要求】概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史实,阐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认识我国民主政治的特色。 【重点难点】 本节教学重点:(1)新中国成立后,我国民主政治建设取得的主要成就。(2)三项基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认识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色。 本节难点是使学生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是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根本前提,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形成、内容和意义,充分认识到它们所具有的中国特色。 【知识梳理】 一、政治协商制度的形成(中共领导的多党和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1、初步建立: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平隆重举行。 ①参加人员:中共、各民主党派、无党派爱国民主人士、人民解放军、各人民团体、各地区、各民族以及海外华侨。(特点:广泛性) ②内容: 选举产生了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毛泽东当选为主席,朱德、刘少奇、宋庆龄等为副主席。决定改北平为北京,为新中国的首都,以五星红旗为国旗,《义勇军进行曲》为代国歌,采用公元纪年。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③《共同纲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新民主主义即人民民主主义的国家,实行以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团结各民主阶级和国内各民族的人民民主专政。(国体)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暂时代行将来召开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能。具有临时宪法的性质。 2、1954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政协作为统一战线的组织继续存在。主要职能: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 3、新发展:1956年,中共提出与各民主党派实行“长期共存、民主监督”方针,组成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中共领导的多党和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发展到一个新阶段。 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创立 1、建立: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北京隆重举行。 (1)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54年宪法 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这就以国家大法的形式确定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宪法体现了人民民主和社会主义两大原则,是新中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 (2)大会选举毛泽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朱德为副主席,刘少奇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大会决定任命周恩来为国务院总理。 2、意义: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召开,基本形成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为民主政治建设奠定了基础。 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建立 1、目的:为了实现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繁荣。 2、共同纲领明确规定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1954年宪法正式确认,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为中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3、过程:1947年,内蒙古自治区成立(最早)。新中国共成立了五个自治区。 4、影响:满足了少数民族自己当家作主的愿望,实现了民族平等,也保证了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问题:建国初期,民主政治建设的内容? 中共领导的多党和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创立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建立 问题:1954年最高权力机关、宪法的变化? 政协 全国人大 共同纲领(临时宪法) 1954年宪法 【重难突破】 1、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在中国民主政治中的作用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几十年的实践证明,这一制度有利于党和国家的集中统一和全国人民的团结;有利于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充分调动各民主党派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有利于党和政府兼听各种意见,作出科学的决策;有利于发扬共产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克服官僚主义;有利于形成对共产党的监督机制和党风廉正建设。 2、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原因 (1)我国的资源分布和经济发展不平衡。少数民族地区地大物博,人口相对稀少,经济发达程度低;汉族聚居地区,人口密度过大,经济发达程度高于少数民族地区。在发展繁荣的过程中需要汉族与少数民族之间优势互补、互相依存,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必由之路。 (2)我国各民族之间除了语言文字、生活方式、文化习俗以及宗教信仰等方面各有不同,需要政府在这些方面分别照顾各民族的风俗和习惯。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