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帮助各位学生掌握教材重点,更好地高效率的进行学习,高考网为大家整理了高中各科知识点教案,让同学们明确教学目标,有针对性的学习。以下是《高二政治教案:人民代表大会国家权力机关(2)》,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高二政治教案:人民代表大会国家权力机关(2) 人民代表大会:国家权力机关 三、简答 我国人大代表是怎么产生的,有什么作用? (1)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我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民主选举产生。(2)人大代表代表人民在国家权力机关行使国家权力,除审议各项议案表决各项决定外,还享有提案权和质询权。(3)人大代表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接受人民监督。 话题 关注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2009年3月5日至3月13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京召开,会议听取、审议并通过了《政府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等。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上述职权说明了什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了最高决定权、最高监督权。 话题 关注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2009年3月5日至3月13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京召开,会议听取、审议并通过了《政府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等。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是怎样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我国的国家机构中居于最高地位,其他国家机关都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并受它监督。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