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网汇集整理《高二政治教案:"一国两制"是实现祖国统一(4)》 中国历代政府在台湾先后建立了行政机构,行使管辖权。早在公元12世纪中叶,宋朝政府即已派兵驻守澎湖,将澎湖地区划归福建泉州晋江县管辖。元朝政府在澎湖设置行政管理机构“巡检司”。明朝政府于16世纪中后期,恢复了一度废止的“巡检司”,并为防御外敌侵犯,增兵澎湖。1662年(清康熙元年),郑成功在台湾设“承天府”。清朝政府逐步在台湾扩增行政机构,加强了对台湾的治理。1684年(清康熙二十三年)设“分巡台厦兵备道”及“台湾府”,隶属福建省管辖。1714年(清康熙五十三年),清政府派员测绘台湾地图,勘丈全境里数。1721年(清康熙六十年),增设“巡视台湾监察御史”,改“分巡台厦兵备道”为“分巡台厦道”。尔后又增设“彰化县”和“淡水厅”。1727年(清雍正五年),复改“分巡台厦道”为“分巡台湾道”(后又改为“分巡台湾兵备道”),增“澎湖厅”,定“台湾”为官方统一的名称。1875年(清光绪元年),清政府为进一步经营和治理台湾,再增设“台北府”及“淡水”、“新竹”、“宜兰”3县和“基隆厅”。1885年(清光绪十一年),清政府正式划台湾为单一行省,任刘铭传为首任巡抚,行政区扩为3府1州,领11县5厅。刘在任内,铺铁路,开矿山,架电线,造商轮,兴办企业,创设新学堂,把台湾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大大向前推进。 1945年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国政府重新恢复了台湾省的行政管理机构。海峡两岸中国人为反对外国侵占台湾进行了长期不懈的斗争。15世纪后期起,西方殖民主义者大肆掠夺殖民地。1624年(明天启四年),荷兰殖民者侵占台湾南部。1626年(明天启六年),西班牙殖民者入侵台湾北部。1642年(明崇祯十五年),荷兰又取代西班牙占领台湾北部。两岸同胞为反对外国殖民者侵占台湾进行了包括武装起义在内的各种方式的斗争。1661年(清顺治18年),郑成功率众进军台湾,于次年驱逐了盘踞台湾的荷兰殖民者。 1894年,日本发动侵略中国的“甲午战争”。翌年,清政府战败,在日本威迫下签订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割让台湾。消息传来,举国同愤。在北京会试的包括台湾在内的18省千余举人“公车上书”,反对割台。台湾全省“哭声震天”,鸣锣罢市。协理台湾军务的清军将领刘永福等和台湾同胞一起,与占领台湾的日军拚死搏斗。中国大陆东南各地居民为支援这一斗争,或捐输饷银,或结队赴台,反抗日本侵略。在日本侵占台湾期间,台湾同胞一直坚持英勇不屈的斗争。初期,他们组织义军,进行武装游击抵抗,前后达7年之久。继而,在辛亥革命推翻清政府后,他们又汇同大陆同胞一道,先后发起十余次武装起义。及至本世纪20和30年代,岛内反抗日本殖民统治的群众运动更加波澜壮阔,席卷台湾南北。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