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物量变达到一定程度,又必然会引起质变,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一次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并不等于事物发展变化的终结。质变又为新了量变开辟道路,是事物在新质的基础上开始新的量变,由此循环,不断前进。 ③我们要积极做好量的积累;要果断抓住时机,促成质变,实现事物的飞跃和发展;要坚持适度原则。反对“激变论”和“庸俗进化论”。 6、唯物辩证法的矛盾概念 (1)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 ①矛盾就是反映事物内部对立和统一关系的哲学范畴,简言之,矛盾就是对立统一。 ②矛盾的两种基本属性:同一性和斗争性 矛盾的同一性:是矛盾双方相互吸引、相互联结的属性和趋势。它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矛盾双方相互依赖,一方的存在以另一方的存在为前提,双方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二是矛盾双方相互贯通,即相互渗透、相互包含,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矛盾的斗争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对立的属性。 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不可分割。 “同一以差别和对立为前提,没有斗争性,就没有矛盾双方的相互依存和相互贯通; 斗争性寓于同一性之中,并为同一性所制约,没有同一性,就没有矛盾统一体的存在。” (2)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 ①矛盾的普遍性 是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并贯穿于每一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事事有矛盾,时时有矛盾。 承认矛盾的普遍性是坚持唯物辩证法的前提。我们要承认矛盾,分析矛盾,敢于揭露矛盾,积极寻找正确的方法解决矛盾;还要善于全面分析矛盾,坚持两分法,防止片面性。 ②矛盾的特殊性(是万事万物千差万别的内在原因,构成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特殊本质) 矛盾的特殊性是指矛盾着的事物及其每一个侧面各有其特点。它主要有三种情形:一是不同事物有不同的矛盾,二是同一事物在发展的不同过程和不同阶段上有不同的矛盾;三是同一事物中的不同矛盾、同一矛盾的两个不同方面也各有其特殊性。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在矛盾普遍性原理的指导下,具体分析矛盾的特殊性,并找出解决矛盾的正确方法。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重要原则,是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我们正确认识事物的基础,也是我们正确解决矛盾的关键。事物的矛盾各不相同,决定了解决矛盾的方法不可能千篇一律。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