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中之国”──租界的建立 山西文水中学 侯志刚 所谓“租界”,起初只是由外国人在中国通商口岸租赁的居留地,并非外国人全面掌握管理大权的特定地段,但是西方侵略者利用清政府官员的昏庸和怯懦,一步一步地蚕食中国政府对这类居留地的主权,终于把这居留地变为西方侵略者在中国口岸的“国中之国”。 广州、上海等五口开放通商后,西方商人和冒险家纷纷涌来。按照1843年中英《虎门附约》规定,中国准许“英人携着赴广州等五口居住”,中英双方官员“议定于何地方,用何房屋或基地,系准英人租赁”。1858年中英《天津条约》又规定,“英国人在各口并各地方意欲租地盖房,设立栈房、礼拜堂、医院、坟墓,均按民价照给,公平定议,不得互相勒指”。这就是两次鸦片战争后至1876年《烟台条约》以前,中国允准外国人在中国通商口岸使用房屋和基地的全部条约根据,说的都是租赁使用权,并非占有所有权。 但是,近代外国资本主义在中国的侵略活动并不受条约限制,他们往往通过曲解和滥用原有条约,进行新的侵略活动,扩大在华特权,以后在签订新约时再对原来无条约依据的新特权予以确认。外国在华租界的建立过程,就是一个例证。 1844年,英国驻华公使德庇时曾经巡视了根据《南京条约》在中国新开辟的商埠后认为:“凡商务成功之要素,上海、厦门两埠皆具而有之……而以上海尤善。”西方侵略者选中上海作为扩大侵华的首要基地。英国驻上海首任领事巴富尔以“华洋分居”既可给中国当局管理上的方便,又可保证英国人的安全为借口,向清地方政府要求在苏州河一带划定一块专给英人占用的居留地。清政府苏松太道道台宫慕久在侵略者的胁迫下,于1845年11月与巴富尔签订了《上海租地章程》。 《上海租地章程》粗看起来只是一些事务性的内容,但是狡诈的英国侵略者却利用清朝地方官员的昏庸,在条文里埋下种种伏笔,并根据需要对条文内容滥加歪曲,使其成为以后上海租界制度的奠基石。自此,人们一般把《上海租地章程》的公布,作为近代租界出现的起点。 美国、法国侵略者也不甘落在英国人之后,尽管19世纪40年代美、法两国来上海的商人不多,但是这两国领事经过一番软硬兼施的活动,也分别在苏州河畔圈占了大片的居留地。 1853年,西方侵略者利用太平军占领南京,并向长江下游进军;上海小刀会也趁机发动起义,清政府的统治出现严重危机的机会,进一步把上海的居留地变为“国中之国”的租界。他们组织租界武装“万国──义勇队”,在租界四周筑垒设栅,深挖壕沟,实行武装割据。1854年7月,当清朝官吏软弱无能而地方势力尚未巩固的时候,在上海放肆的外国侵略者宣布把英、美、法三国的居留地合而为一,自行公布《上海英法美租地章程》。该章程规定领事每年召集会议,讨论租界公共事务,建立警察队伍,以及课税事宜等,这样就创建了一个贸易商的共和国,它有权在外国领事根据条约进行管辖的规定下进行征税和警察治安活动。 此时,不少清廷官吏和江浙一带地主富商等逃入租界避难。这一度给借口“华洋分居,避免纠纷”为由建立居留地的西方侵略者带来不安,担心这样会导致中国收回居留地的管理权。后来他们发现清政府根据没有收回居留地的打算,所以他们在订立《上海英法美租界租地章程》时也加上附件《上海华民居住租界内条例》,规定中国人只要有“地方官盖印凭据,并经有和约之三国领事允准”,便可在租界租地建屋居住。 按照《上海法美租界租地章程》,由英、法、美三国领事选派的7名董事组成了名为“工部局”的新机构。工部局成立后所办的第一件事,就是通过决议请求英、法、美三国继续在租界驻兵。接着,便分设各种委员会,分掌租界一切事务。除了“义勇队”外,工部局还有直辖武装警察队伍──巡捕房。这样,工部局俨然成为一个“自治政府”。从此原外国人的居留地变为由中国人占多数,各国侨民掺杂其间的特区。而工部局等机关的设立,表明外国人已拥有这类特区的行政、立法、警务、司法等全面的权力。这类特区即是人们通常所称“国中之国”的租界。 上海租界的一套制度也被推广到厦门、广州、福州、天津、镇江、汉口等其他口岸。截止到1870年,外国侵略者已经在中国各口岸划定了113个外国人居留地,其中有10个划出了由外国人掌握一切管理大权的租界。1876年中英《烟台条约》的签订,使“租界”一词第一次出现在正式条约里,把在这以前西方各国在中国口岸霸占的居留地合法化为“完全脱离中国管辖”的租界,赋予各国以继续霸占租界的条约特权。此后,租界的个数和面积都不断扩张,外国侵略者在租界的特权也不断加大,租界越来越成为外国“冒险家的乐园”。 外国资本主义在利用租界扩大对华侵略的同时,也“按照自己的面貌”改造租界,把西方资本主义文明移植到租界里来。租界不受清廷腐败的吏治束缚,有比华界较为开明的税制和法制,成为一个在乱世中相对稳定的“孤岛”,再加上租界本身发展所形成的外部经济效益,使它成为一个“安定的优越的投资环境”,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中外资本。租界引入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先进的市政管理方式和公用事业建设等,为上海等口岸城市工商业的发展提供了较好的基础设施条件。这些措施,都促进了租界的近代化。 租界展示的西方文明,促进了西学东渐,在中国城市近代化初期提供了某种“示范效应”。后来随着中国城市近代化向更高层次发展。租界的“示范效应”已呈“边际效用递减”趋势;而由于租界存在而造成的社会控制“缝隙”效应,则使得地方当局不能有效地维持治安和管理城市,盗匪不法活动往往在两界交界处更为猖獗,城市的进一步建设也受租界阻碍,租界对口岸城市近代化的消极作用更为突出。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