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二政治教案:美国的三权分立(3)
http://www.newdu.com 2025/05/26 10:05:06 新东方网 佚名 参加讨论
司法权属于美国联邦法院系统; 联邦最高法院是美国最高审判机关。最高法院受理的案件,不论初审案件或复审案件,都是终审判决。最高法院还拥有司法审查权,审查联邦或州的立法或行政行为是否违宪; 法官均由总统征得参议院同意后任命,只要忠于职守,可终身任职,非经国会弹劾不得免职。 司法权。司法权属于美国联邦法院系统。联邦最高法院是美国最高审判机关。最高法院受理的案件,不论初审案件或复审案件,都是终审判决。最高法院还拥有司法审查权,审查联邦或州的立法或行政行为是否违宪。法官均由总统征得参议院同意后任命,只要忠于职守,可终身任职,非经国会弹劾不得免职。 2、三种权力的相互制衡 1)三权分立的表现: ①总统、法院在国会的立法权方面相互制衡的表现: 美国立法权属于国会。但是总统有权否决国会立法;可以发布拥有法律效力的行政命令;还有立法倡议权,即建议国会立什么样的法。 法院有权宣布国会制定的法律违反联邦宪法。 相关链接: 04年9月,佛州法院裁定“泰里法案”违背“三权分立”原则,违反宪法,法案不能生效。 ②国会、法院在总统行政权方面相互制衡的表现: 行政权属于总统。但是行政机构的设置和所需经费须由国会批准,国会还有权监督行政执行情况、经费开支和官员行为。 美国最高法院可以宣布总统发布的行政命令、行政机关颁布的规章条例违宪;还能通过案件的判决对宪法作出新解释,扩大或限制总统的权力。 相关链接: 2003年10月21日,佛州议会参议院和众议院举行特别会议,通过了“泰里法案”,授权州长可以推翻法院的判决; ③总统、国会在司法权法院方面相互制衡的表现: 司法权属于法院。但是法官由总统提名经参议院同意后任命;最高法院法官人数和联邦其他法院的设立,均由国会决定,总统亦可施加影响。 国会可以通过批准对法官的任命或弹劾法官的办法,来改变法院的组成。国会和各州一起,可以用宪法修正案推翻最高法院的裁决。 相关链接: 21日,佛州议会参议院和众议院举行特别会议,通过了“泰里法案”,授权州长可以推翻法院的判决,而杰布?布什也马上签署了这一法案。 05年3月,美国国会达成一项议案,要求重新为她插入进食管,美国总统乔治?沃克?布什签署该法案,要求联邦法院重审此案。 图表表示如下: 相关链接: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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