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二政治教案:美国的三权分立(2)
http://www.newdu.com 2025/06/07 03:06:35 新东方网 佚名 参加讨论
在美国政治制度中,总统、国会和最高法院的各自职权是什么? 美国三大国家机关之间的分权界线是否明确? 1)确立三权分立原则的原因 ①影响因素:历史条件和具体国情;②决定因素:国家的阶级本质 美国选择三权分立的政体,是其历史条件和具体国情的产物,也是由其国家的阶级本质决定的。当年参加制宪会议的代表基本上来自上层社会,他们为了维护自身所代表的资产阶级的利益,害怕较能反映下层民众意志的立法机关享有最高权力。因此,制宪会议特意在宪法中加强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独立地位及权力,以限制普通民众对国家政治的直接参与,为有产者的私有财产和自由提供双重保险,有效地保障资产阶级国家机器的运转。 2)三权分立原则的地位及其核心内容: ①地位——是美国联邦政府组建和运行的基本原则 三权分立是美国联邦政府组建和运行的基本原则。 ②核心内容——权力分立、制约和平衡:其核心内容是权力分立、制约和平衡。 3)“三权”所属机关及其运作 ①中央政权机构及彼此关系: 中央政权机构——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 彼此关系——平等而又独立 中央政权机构由彼此平等而又独立的立法、行政和司法三个机关组成,立法权属于国会,行政权属于总统,司法权属于联邦各级法院。国会负责立法,总统负责实施法律,法院负责审查法律。 A 立法权——属于国会 立法权属于国会,国会负责制定法律; 国会、行政机关和法院都要依据法律行事; 议员由选举产生,有一定任期,总统无权解散国会,也不能决定议员的工资待遇。 立法权。美国宪法将立法权授予国会。国会、行政机关和法院都要依据法律行事,国会负责制定法律。国会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只对选民负责,不受行政机关的干预和影响。国会议员一经当选,依据宪法享有规定的任期,总统无权解散国会,也不能决定议员的工资待遇。 B 行政权——属于总统 行政权属于总统; 总统由选民间接选举产生,直接对选民负责,不对国会负责,国会不得增减总统任职期间的报酬,更不能罢免总统(除非定罪);③政府的重要行政官员由总统任命,对总统负责。 行政权。宪法规定“行政权属于美利坚合众国总统”。总统由选民间接选举产生,直接对选民负责,不对国会负责,国会不得增减总统任职期间的报酬,更不能罢免总统(除非定罪)。政府的重要行政官员由总统任命,对总统负责。 司法权——属于美国联邦法院系统 (责任编辑:admin) |
- 上一篇:高二政治教案:了解国情立足国情1
- 下一篇:高二政治教案:了解国情立足国情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