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政治教案:树立科学世界观 反对各种迷信活动(4)
http://www.newdu.com 2025/05/24 02:05:54 网络 佚名 参加讨论
(3)本质(板书) [生]邪教的共同本质是反人类、反社会、反科学。 [师]好。正因为邪教都是反人类、反社会、反科学的,因此,为了维护社会的稳定、公众利益和法律尊严,必须依法严惩邪教。 (4)对邪教的态度(板书) [师]必须依法严惩。"法轮功"组织属于邪教组织,因此,国家采取相应措施依法严惩"法轮功"。主要措施有: (多媒体显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关于取缔法轮大法研究会的决定: 经查,法轮大法研究会未经依法登记,并进行非法活动,宣扬迷信邪说,蒙骗群众,挑动制造事端,破坏社会稳定。据此,依照《社会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认定法轮大法研究会及其操纵的法轮功组织为非法组织,决定予以取缔。 1999年7月22日 (多媒体显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通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已于1999年7月22日认定法轮大法研究会及其操纵的法轮功组织为非法组织,决定予以取缔。据此,特通知如下: 一、禁止任何人在任何场所悬挂、张贴宣扬法轮大法(法轮功)的条幅、图像、徽记和其他标识。 二、禁止任何人在任何场合散发宣扬法轮大法的书刊、音像制品和其他宣传品。 三、禁止任何人在任何场合聚众进行"会功""弘法"等宣扬法轮大法的活动。 四、禁止以静坐、上访等方式举行维护、宣扬法轮大法的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五、禁止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或以其他方式煽动扰乱社会秩序。 六、禁止任何人组织、串联、指挥对抗政府有关决定的活动。 违反上述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1999年7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出缉拿李洪志通缉令。对法轮功组织的"骨干分子"也要依法惩处,等等。 经过这几年的宣传、教育、转化、依法惩处等措施,"法轮功"组织的活动得到了控制,一部分违法犯罪分子受到了法律的制裁。请看漫画《螳臂挡车》。 (多媒体显示) ![]() 无论是封建迷信,还是邪教,都是反科学的,都是唯心主义世界观,都对社会产生消极阻碍作用。我们应该树立科学世界观。 (责任编辑:admin) |